突然間,我想說說我自己。
我是一個什麼樣的人?其實我是一個完全感情用事的人,任何事情幾乎都是以直覺去判斷,直到現在。出了社會,將自己的好惡顯露在他人面前,給人抓住了小辮子,稍微扯一下,我就倒了。生氣嗎?恨嗎?的確,但能如何呢?如果不能一次將對手扳倒,讓他永遠站不起來,那這樣的復仇只是像小孩子互甩耳光而已。
對於感情,愛情,執著或許不足以形容了,說死心眼倒挺接近的。
我記得床頭那隻小獅子是怎麼來的,當第一眼在夜市看到它,我就要它,非到手不可。當時老爸老媽拿我沒辦法,不是讓我帶小獅子回家,就是讓我留在那個攤位死盯著得不到的小獅子。
那是我最鍾愛的玩具,從得到它的那一天起,它就伴著我渡過每一個黑影幢幢的夜晚。直到離開那個家,那個房子,帶不走它,只得暫時留下它。
一直以來,我就知道我要什麼!沒有人能阻止我想得到的任何事,那樣的渴望與欲望,完全就是支持我撐下去的動力。
親愛的,妳知道嗎?在決定和妳在一起時,的確考慮過很多事。像是:妳的個頭,妳的身材,妳的星座,妳會不會像她一樣?但是,這些都是多餘的,第一眼看到妳,便已經擄獲我的眼光,即使nb上展示著另一個女人的照片,我卻不自主的回頭看著妳的反應。
第一年時,有朋友問我:你怎麼知道她是你要的?
嘿!我就是知道,第一眼,第一個吻,甚至第一次進入時,都讓我更加確定,是了!這就是令我殘缺不全的靈魂完整的另一半。妳拉住向來衝動的我,穩穩的走向未來的軌道。
而我,卻讓妳失望了,控制不了的脾氣,不經意的擦槍走火。事後再多的對不起,也回復不了在妳心裡造成的缺口。我知道,那樣的缺口誰造的,誰就得補齊它。
與其說:妳值得更好的人!倒不如說:妳值得一個更好的我。畢竟,經過這段時間,彼此互相的了解,妳一個眼神我就知道妳的想法,嗅妳的味道就知道妳是不是不舒服。另一個更好的人一定存在的,但是他要造成多少缺口,彌補多少缺口,花上多少時間才能搭配妳的靈魂?
咦?不是要說我自己嗎?怎麼說到妳去?我想,下意識已經把妳和我算成同一個人了吧!
已經從思念,漸漸扭曲,將轉化成一種恐懼,害怕妳最終仍離我遠去。
我相信我的夢,那在我身邊披白紗的女子,是妳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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